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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好州委、州政府关于深入推进“清廉云南”建设总体部署,加快在全州形成“服务环境一流、市场环境公平、政商关系亲清”的营商环境建设新格局,州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《西双版纳州深化推进“清廉云南”建设优化营商环境“暖心行动”工作督查督办制度》(以下简称《制度》),加大督促检查力度,健全营商环境问题交办督办机制,对营商环境提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专项督查,保障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。
《制度》旨在督查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、政商关系“不亲”“不清”等方面问题,推进深化推进“清廉云南”建设优化营商环境“暖心行动”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建设,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以营商环境之变推动西双版纳州政治生态向上向好。
《制度》聚焦职能转变、政策落实、服务企业、作风建设等方面7章11条内容,对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进行规范。一是明确督查督办工作范围,列出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内容;二是明确涉企服务存在问题专项治理范围,紧盯营商环境工作中反映出的痛点堵点问题和作风问题,推动监督、监管、整治同向发力,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;三是明确督查督办方式,把提升干部作风能力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,树牢“马上就办,马上反馈”的服务意识;四是明确督查督办程序和要求,规范督查事项的立项到归档和销号的全过程;五是明确督查督办结果运用,坚决惩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和作风顽疾,以纪检监察“硬约束”提升营商环境“软实力”。
来源: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编辑:杨斌
审核:孙浩 李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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